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火车站仓储场地集成式物流分拣线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Y
3.项目概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火车站仓储场地集成式物流分拣线维保服务采购,预算金额:198050元/年(人民币,含税)。
4.采购内容:
4.1采购内容:火车站仓储场地集成式物流分拣线维保,机械设备为包含皮带线、打包台和分拣口于一体的集成式物流线体,并搭载了负责控制线体和分拣口调度的WCS系统以及负责实现具体机械运转的电气系统。维保内容包括年度固定的维护和检修、应急维修和软件免费维护升级。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4.2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4.3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到期前甲方依据供应商后评估详细评分表对乙方进行供应商评估,得分≥90分,可续签1次,最多续签2次。
4.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中国邮政的各项规范要求。
4.5技术标准和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
5.供应商资格条件:
5.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具有WMS、WCS及电控系统维护能力,并能提供相关软硬件的快速调试、快速排错和及时纠错等服务(提供承诺即可)。
5.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被列入安徽邮政本项目对应品目及区域范围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被采取永久禁入措施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所注册设立的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4供应商参与安徽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采购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未经采购人允可放弃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由采购人审核)。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5.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响应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6.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6.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5日17时00分至2025年11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6.2采购文件费用: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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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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