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受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结合《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黑国资产(2019)156号)《电子采购交易规范非招标方式》(GB/T43711-2024)《关于明确出资企业阳光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黑国资产权(2024)126号)《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黑建投发〔2024〕145号)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阳光采购管理办有关规定,对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采购项目(三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采购项目(三次)
2.2项目编号:ZKGS-
2.3项目预算:277万元,其中:装载机76万元,挖掘机102万元,推土机62万元,压路机37万元,含税13%增值税专票,含运费。
2.4采购内容: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采购2台装载机,1台挖掘机,1台推土机,1台压路机。
2.5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按照买方书面通知进行供货。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并且满足采购单位对货物的质量要求。
2.7交货地点:天津港、上海港或其它国内主要港口,具体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采购范围: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的制造、运输、安装、调试、登记、取证、验收,协助买方完成退税流程直至最终交付和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2.10付款方式及时间:合同签订后,买方无需支付任何预付款,预留5%质保金,扣除质保金后,剩余货款(即合同总价的95%)应自设备抵达买方指定的中国港口并完成清关手续(以买方签署的设备到货验收单日期为准)之日起算,在两年(24个月)内,分八期按季度平均支付(每期支付金额 = 合同总价 ×95%÷8)。季度末倒推30天以上则本季度末当日支付,季度末倒推不足30天则下季度末当日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有招标设备制造和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制造商不得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同时授权两个或以上的代理商(经销商)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不得和代理商(经销商)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经销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文件,并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3.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日倒推)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11月07日08时30分至2025年11月11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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