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西安电力中心医院购置公务用车项目
1.2项目编号:GT
1.3采购人:国中康健(北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4(请登录)
1.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购置1辆黑色公务用车(7座黑色MPV),实际使用单位同交货地点。
2.2分包情况、最高限价及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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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包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如有) |
最高限价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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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西安电力中心医院购置公务用车项目 |
1 |
辆 |
35.00 |
万元 |
合同签订后3个月 |
西安电力中心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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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01:若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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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所响应须产品具有强制性产品CCC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供应商所投车辆同型号产品,自2023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须提供销售发票复印件);
(4)信誉要求:供应商应提供承诺函,承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失信被执行人、纳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含其附属或分支机构)出具的有效期代理证书文件复印件;或者提供制造商(含其附属或分支机构)的销售公司;车辆品牌商视同于制造商;
②供应商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供应商应提供承诺函;
③本项目接受分公司响应或分公司代理总公司响应,代理总公司响应应出具总公司响应授权;
④供应商应按规定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无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1月06日09时30分到2025年11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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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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