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p025-FW-078 项目名称###县2025年度第四批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9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县2025年度第四批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技术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495,********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95,********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县2025年度第四批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技术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495,********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县2025年度第四批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技术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 司法部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0)《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1)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 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 号);(16)《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1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9)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县2025年度第四批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技术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开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应具备国家测绘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4)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6)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一种或多种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9)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11)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执****网”(http://********)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被列入“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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