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项目编号:NSZ
2.项目名称:深圳市南山区硅谷公寓2台电梯更换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1080000.00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1080000.00元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6.交货期要求: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安装调试、验收检测。投标人必须承担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等其他类似的义务。
7.是否长期货物合同项目: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项目前期设计、规划论证单位:无
10.资金来源: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11.项目地点:深圳市
1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org.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以及市、区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具体以开标当日上述渠道的全部查询结果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9.如存在下述情形,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本次自行采购活动: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主要技术人员(如有)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详见第五章节《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中标备查);其中会计、法律、造价咨询、保险、银行、电信等项目允许分支机构投标,但必须由总公司提供授权。
(2)投标人如为电梯制造企业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投标人如为销售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同时提供电梯制造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电梯制造,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原件备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1月1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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