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黑国资产(2019)156 号)《电子采购交易规范非招标方式》(GB/T43711-2024)《关于明确出资企业阳光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黑国资产权(2024)126号)(黑建投发〔2024〕145 号)等有关规定,对“黑龙江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行政办公系统建设服务项目”进行询比采购,项目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黑龙江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行政办公系统建设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DS
2.3采购内容:行政办公系统建设,为进一步加强企业信息化、数字化、规范化建设要求,迫切需要通过建设行政办公系统解决日常管理工作,提供一个高效、安全、可靠、方便的协同办公化平台,实现信息资料共享、审批移动化、办公自动化、决策智能化、增强领导层监管和服务能力,包含:技术架构、授权许可、门户展现及配置、组织人员、工作流管理、表单管理、低代码平台、集成平台、新闻发布管理、考勤管理、任务分配管理、物资管理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黑龙江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行政办公系统建设服务项目-询比文件(终)发布版.doc
2.4服务期:
建设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5日,完成系统的安装部署、系统详细需求调研分析与设计、协同办公系统主要应用模块上线
运维期:自建设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2.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服务范围:共享范围包含10家企业
2.7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价款的30%,系统上线完成安装部署后付合同价款的30%,全部完成验收合格付合同价款的30%,验收合格后2年无质量问题付合同价款的10%,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开具等额发票(6%增值税专用发票)
2.8质量标准:满足国家标准、技术标准(国标)及询比文件技术标准与要求和采购人要求
2.9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10采购预算:115000.00元
2.10.1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总预算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限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无效处理。
2.10.2此预算包含服务价格、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6%增值税)全部费用;供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基本账户证明材料;
3.2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3.3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响应;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询比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询比文件时间及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07日08时00分至2025年11月1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载询比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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