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厂房屋顶光伏发电合同能源管理BOT项目,招标人为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厂房屋顶光伏发电合同能源管理BOT项目
2、项目编号:HBC
3、项目地点:厂区内主体厂房屋顶(面)
4、招标范围:
系统装机规模由中标人自行设计(要求应装尽装且不低于60MW),要求根据招标人实际情况合理配置,避免发生弃光的现象。由中标人负责光伏发电系统的设计、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根据招标人消纳光伏发电系统的电量产生收益,对招标人销售的电价按招标人月度实际结算电度电价,不包含供电部门对本项目收取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辅助服务费、输配电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费等),乘以中标的结算比例执行。合同期内产权归中标人所有,合同期满后,该项目所有设备无偿移交给招标人。移交资产不能含有债务、罚款、财务纠纷等任何权利瑕疵,移交前后的债务、罚款、财务纠纷等均有中标人承担。若合作终止,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无条件对光伏发电设备进行拆除和转运出厂区。中标人负责办理项目的所有报批手续(包括通过政府批复、项目立项报批、核准、电力系统同意接入、环评、安评、职业健康评价、能评、并网、航空、网络安全防护、无功补偿等)直至并网发电,负责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的设计(含引进技术及设备在内的所有工程的设计)、光伏组件及配套电气设备采购(制造)、建设,完成功能考核、缺陷修复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等。
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6、工期:合同签订后180日投运且完成验收(允许偏离)
7、质量要求:合格
8、资金来源:中标人负责投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订立合同的权利。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3.2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企业近一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3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页面截图或网页打印扫描件,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中,须显示该网页网址及查询日期(由投标单位自行查询并负责;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时间: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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