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太行山高速涞曲段、西阜保定段收费站车道车牌识别摄像机采购项目。
1.2采购人:中交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概况:太行山高速涞曲段辖收费站5个、西阜保定段辖收费站1个,共计车道51条。本次采购为太行山高速涞曲段、西阜保定段各收费站车道购置车牌识别摄像机15套(含镜头、补光灯、立柱等配件),详见采购需求。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次采购为购置车牌识别摄像机 15套(含镜头、补光灯、立柱等配件),包括采购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及12个月质保期等全部相关工作。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3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达到使用条件。自甲方签认验收单之日起,乙方提供为期12个月的硬件质保等相关服务。
2.5服务地点:太行山高速公路涞曲段、西阜保定段。
2.6质量标准: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行业规定标准及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2.7安全目标: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需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代理商投标时需具有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于本项目的授权书”。
(2)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2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高速公路收费系统施工或高速公路机电设备供货业绩。
(3)信誉要求:供应商过去1年(2024年11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高速公路收费系统施工或高速公路机电设备供货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高速公路收费系统施工或高速公路机电设备供货合同被解除。
(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中级及以上职称(机电工程相关专业)。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
(8)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
3.3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3.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11月6日9时00分至2025年11月8日17时00分目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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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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