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概况见附件,最终采购需求以邀请函为准。。
二、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5年11月10日18:00止。
报名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具备《营业执照》涵盖的服务范围,能够接受合法委托,提供有价证券及现金处理外包服务和营业自助设备的运营管理业务。
2.供应商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供应商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供应商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在龙集采系统区域禁用、商品禁用或退出期内。
6.供应商承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建设银行有权取消其候选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7.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供应商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供应商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供应商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8.供应商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9.供应商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10.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同步上传至龙集采系统)
11.供应商自2024年11月01日以来应有建设银行数字化营销活动运营服务案例(不限合同个数,但必须满足后续内容要求),必须包括金融(含资产类、负债类业务)达标发奖类、用卡交易达标发奖类、用户渠道关系粘性提升发奖类、员工增效支持类等不同类型活动(四类均需提供案例,其中资产或负债类金融活动案例须通过建行总行自有活动运营管理平台开展运营,提供相应活动及运营服务截图),且至少有1个建设银行总行营销运营工作台建设及一体化支持订单。。
12. 供应商须在本项目公开征集截止日应已完成与建行相关业务接口和建行权益中台的接口对接(即可根据需求判定达标,实现权益派发),可按建行的安全架构要求实施相关的系统部署及客户信息保护工作。需提供与总行权益营销系统、零售营销运营工作台接口对接权限或授权证明材料以及“已完成建行相关业务及权益营销系统接口对接”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须上传至龙集采平台“资质信息”栏位,否则视同不满足资格要求)
13.供应商需要具备CMMI5、TMMI5、ISO27001、ISO22301、ISO45001的相关资质,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ITSS运营维护等级认证且认证等级不低于三级,具备通过“等保三级”测评的链路传输安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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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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