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C[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大同区环卫保洁清雪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应采购人要求,项目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09:00:00,更正为:********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09:00:00,更正为:******** 09:00:00。 招标文件详细评审表:设备设施评审标准更正为:供应商需提供自有或租赁的下列环卫机械设备,且保证下列环卫机械设备在有效年检期内: 1、总质量≥********kg 洒水车(重型罐式货车)4台,每台得********分,共2分; 2、总质量≥7000kg护栏清洗车(中型载货专项作业车)1台,得********分; 3、总质量≥********kg洗扫车(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5台,每台得********分,共********分; 4、总质量≥4000kg轻型自卸货车5台,每台得********分,共********分; 5、总质量≥********㎏重型自卸货车5台,每台得********分,共********分; 6、总质量≥********㎏吸污车(中型或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2台,每台得********分,共1分; 7、总质量≥********㎏垃圾转运车2台,每台得********分 ,共1分; 8、总质量≥********㎏轮式装载机5台,每台得********分,共********分; 9、总质量≥********㎏抑尘雾炮车(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1台,得********分; 备注: 1、供应商自有上述环卫车辆机械设备的,按照上述标准计分,须同时提供环卫车辆机械设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行驶证及机动车登记证书,以上证件所注明的所有人应与供应商一致,否则不得分。 2、供应商提供环卫车辆机械设备属于租赁的应提供租赁合同,租赁合同须与车辆所有人签署,并提供所租赁环卫车辆机械设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同时还应提供环卫车辆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对应的租赁发票,否则不得分。 供应商应确保上述资料真实、准确,车辆所有人、车牌号码及车辆识别代码清晰可见,否则不计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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