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采购内容: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境内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的规定,现需采购一家境外法律顾问,为相关工作开展提供咨询建议及法律顾问服务,并承担业绩公告和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股东会通函等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写、审核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
4、服务周期:本项目总服务期限为三年(2026年至2028年),合同一年一签、逐年评估,采购人有权在上一年度服务期限届满前,依据供应商履约质量、服务成效及合规表现等综合评估结果,单方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协议,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或注册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无财产冻结的说明(须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须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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