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对“哈尔滨太平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热源生产车辆维修配件及材料采购项目(二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面向全国进行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哈尔滨太平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热源生产车辆维修配件及材料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55号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自筹
5、预算金额(招标控制价):476685元(含税)
6、采购内容:热源运营部生产车辆(铲车、翻斗车等)配件及材料(含运输、落地、指导安装调试、增值税发票)。
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8、交货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招标人提前24小时通知中标单位送货地点及数量,中标单位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将货物拉运到招标人指定现场。
9、结算方式:
合同生效后,中标单位3日内向招标人缴纳2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到期后所供配件无质量问题3个月返还。
中标单位根据招标人需求将配件材料拉运至招标人指定现场,检验合格确认质量及数量无误后填写中标单位出具的货物验收确认单(需双方签字确认),当月至次月20日为一个确认周期,经双方确认无误后供应商开具月供货总额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收到发票后3个月内支付已确认数量并开具发票的货款。
10、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质量验收的合格标准。
11、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查询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评审项目,否则均将被否决。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评审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6日09时00分至2025年11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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