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航站楼商业资源场地收银设备终端合作项目(2026年)
2.项目地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及配套GTC、三号航站楼及配套GTC
3.项目内容:选取一家成交人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及配套GTC、三号航站楼及配套GTC的商户提供收银设备终端。(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因一号航站楼计划关闭升级改造,若在合作期间内一号航站楼完成升级改造并启用,如采购人需要,成交人须同意将服务范围扩展覆盖到一号航站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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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数量 |
报价要求 (报价需保留两位小数) |
服务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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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站楼商业资源场地收银设备终端合作项目 |
1项 |
0.00%<返还比例≤100% |
自2026年1月1日起,服务期限三年 |
4.本项目最高总限价为:/
(1)供应商必须对全部服务内容进行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为返还比例,0.00%<返还比例≤100%,否则为无效报价,在项目范围不变的情况下,该费用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作调整。
(2)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报价无效。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6.项目完成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服务期限三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时间为准)。
7.报价有效期: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日后的90天内。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不得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供应商需在采购公告发布后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严重失信”页面并加盖公章,同时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打印并加盖公章后附在报价文件中(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
3.供应商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为准,供应商需在采购公告发布后按要求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并加盖公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不予合作对象名单且在限制期内(供应商须提供《诚信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5.2021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报价资格且仍在被处罚期内;同时,2021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包括其关联公司)与采购方及其子公司无发生各种诉讼、仲裁和不良投诉(供应商须提供《诚信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该项目中同时报价(供应商须提供《诚信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供应商须为已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
9.项目完成期限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10.报价有效期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11.按采购文件全部要求提供承诺书/承诺函、证明资料。
三、参与项目的方式:
1.登记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3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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