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项目基本概况1.比选项目名称:祥源梅溪森林大境项目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法律服务机构比选项目2.比选项目编号:CSLJS(FLBX)********.项目情况介绍:(1)招选人:湖南教****公司(以下简称“教建集团”)(2)项目概况:2018年6月27日,教建集团与祥源梅溪湖文化旅****公司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教建集团承建本项目,施工合同金额为********.7万元,本项目一期工程于2022年8月30日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二期工程于2024年6月30日完成3#、5#、6#、11#、12#、13#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其中1#、2#、8#、11#栋及地下室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合同工程量已全部完工);因本项目至今未办理最终结算,工程造价暂估********.9万元,项目总计未回款金额暂估为********万元。(3)项目控制价:本案诉讼标的暂估为********万元,采用半风险代理方式,基础代理费不超过20万元(不含本数),风险代理费控制在实际回款金额的1%以内,代理费总额最高不超过79万元(不含本数,含税)。(4)服务期限: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本案回款执行到位之日止。(5)委托**】【执行】。二、参选人资格条件1.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应选人须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处于合法有效存续期间,且通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年检或提供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开具无需年检的证明,相关资料加盖应选人公章;若分所参与应选的,须具有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应选人公章,总所及其下属分所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应选,否则视为无效应选。(2)应选人及其律师在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给予停止执业以上的处罚;没有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败诉,没有被投诉记录。应选人须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被“****网站列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并加盖应选人公章。(4)与招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选项目应选。需提供书面声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6)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进行价格扣除。2.参选人特定资格条件:(1)应选人指派的法律服务团队主办律师,应为律所权益合伙人(非名义合伙人),具有律师执业证书且执业15年(含)以上。注:①提供合伙人合同及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证书复印件上需体现时间;②提供主办律师在应选单位或应选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近半年指2025年5月—2025年10月,下同)的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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