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铁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上海铁路站场调速技术中心有限公司第二批挡车器工业缓冲器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上海铁路站场调速技术中心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12根工业缓冲器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详细性能参数见附件及图纸。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一、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或联合体);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和提供增值专用发票。
二、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2024年或 2024-2025年)。
三、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至少5份2023年至今的铁路、地铁、港口、轨道车辆或同类产品配套工业用气液缓冲器产品销售的供货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四、生产能力证明:投标人须提供生产能力证明材料(生产、检测设备图片及采购发票,生产场地图片等)。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线上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11月5日 15:00至2025年11月8日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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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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