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南宁局集团公司柳州供电段200kW发电车采购(宁物招〔2025〕371号)采购人为南宁局-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发电车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明细详见附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或其它组织。
3.2供应商及其代理的制造商或其报价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
3.3供应商提供2023年或2024年的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
3.4投标设备通过3C认证。
3.5投标设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的企业环保信息公开系统进行了信息公开。
3.6投标设备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的《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
3.7代理商取得汽车制造商的有效授权。
3.8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11月5日19:00至2025年11月11日00:00(北京时间)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第1包:1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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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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