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三六三医院犀浦院区(二期)项目直线加速器机房建设工程总图工程劳务分包
1.2项目编号:202
1.3采购人:中国新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三六三医院犀浦院区(二期)项目直线加速器机房建设工程总图工程劳务分包的全部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采购文件、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施工说明、施工方案、工程做法、标准图集、技术交底等所表明的有关劳务分包的全部施工内容。
2.2分包情况、最高限价及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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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如有) |
最高限价单位 |
计划工期 |
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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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三六三医院犀浦院区(二期)项目直线加速器机房建设工程总图工程劳务分包 |
/ |
元 |
25天2025年11月20日-2025年12月14日 |
成都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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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01: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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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基本要求: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资质要求: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近六个月完税证明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3年至2024年。
(4)业绩要求: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8月-2025年8月)至少3份同类工程业绩(提供合同),提供的合同必须含有合同工程量清单明细页和盖章页,且显示合同签订日期。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施工队长必须需提供所在响应单位的聘书,并提供在响应单位的3-6个月社保证明,必须配备安全员、技术员等管理人员,且具有相应的证书。
(6)其他要求: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00万元,公司实缴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1月05日18时00分到2025年11月0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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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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