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能效检测服务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锅炉能效检测服务
1.2 采购单位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1.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无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测试5台在用蒸汽锅炉运行工况下的热效率,为安全高效运行提供指导。具体内容以采购文件附件“技术规格书”为准。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1 家、 100%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检测在用5台燃气蒸汽锅炉(规格型号WNS12-1.25-Y(Q))运行工况下的各项参数,通过计算得出每台锅炉的热效率,并出具符合TSG 91-2021要求的检测报告;锅炉能效检测方式,采取正反平衡法;锅炉测试常用负荷,负荷测试点持续测试时间不少于2小时。
2.2 服务期限:
按采购方要求安排检测时间;检测后15日内提交检测报告(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沟通)。
2.3 服务地点: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院内指定指点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技术标准,如遇相关规范更新,按最新版本执行(包括但不限于):
《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TSG 91-2021);
《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GB/T 10180-2017);
开展锅炉能效测试工作时,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锅炉能效测试技术标准和工作程序,保证测试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客观性。测试工作应维护用能单位正常运行工作。
具体质量要求和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附件“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a、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b、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
(2)财务要求: /
(3)业绩要求: 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锅炉能效或本项目检测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4)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lp:/hv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未被中核集团及院纳入黑名单、灰名单等(不包含已释放的);不存在核安全监管“两个零容忍”情形,被核安全监管部门明确停工处罚的,或即将面临停工处罚的。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承诺服务人员具备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6)其他要求: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应答。
4 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 2025年11月5日19时00分—2025年11月10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