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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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分标编号 |
包号 |
分标名称 |
合同签订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专用资质 |
业绩要求 |
人员要求 |
项目实施地点 |
服务期 |
合同文本编号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采购组织形式 |
报价方式 |
最高限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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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Y1525SZNA06-9013004-N501 |
1 |
N501其他设备维保 |
国网湖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 |
国网湖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2025-2027年高新区路灯托管综合能源服务项目 |
针对咸宁地区已实施的咸宁市高新区能源托管项目开展综合能源服务,确保项目达到预期节能目标,服务期限2年。目前该项目已完成节能改造。针对托管范围内的道路开展7*24小时在线监控,进行节能调控和工单派发,指导运维工作开展,针对项目出现的照明灯具光衰等问题,及时进行各条道路的针对性策略调整,同时确保系统在线率和节能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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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投标人具有设备维保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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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19日 |
10.9_(非生产性设备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合同(2021版) |
1 |
批次招标 |
固定总价 |
58.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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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CY1525SZNA06-9012018-N502 |
1 |
N502节能服务 |
国网湖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国网湖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咸宁地区综合能源服务项目运维服务 |
本项目为咸宁市中心医院能源托管项目,拟采购咸宁市中心医院能源托管项目2年期运维及节能管控相关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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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投标人具有节能服务业绩不少于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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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8.4 技术服务合同(2024版) |
1 |
批次招标 |
固定总价 |
44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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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CY1525SZNA06-9012013-N503 |
1 |
N503非电网设备安装调试 |
国网湖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荆州分公司 |
国网湖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荆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能源托管项目风冷热泵改造专项工程安装调试 |
本次改造专项是荆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能源托管项目合同的补充部分,是对江津路院区内外科楼的溴化锂机组进行改造,通过新建一套风冷热泵系统,替代原有溴化锂机组作为主力供暖设备,保留溴化锂机组作为供暖备用,显著提升系统可靠性与能效水平。包括设备基础制作、风冷热泵机组安装、供回水管道系统安装、电气配电及控制系统安装调试、与原有空调水系统接驳以及整个系统的联合调试与试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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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投标人具有设备安装调试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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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州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 |
8.4 技术服务合同(2024版) |
1 |
批次招标 |
固定总价 |
13.3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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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CY1525SZNA06-9012013-N503 |
2 |
N503非电网设备安装调试 |
国网湖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国网湖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咸宁市中心医院能源托管项目安装调试 |
本项目核心任务是完成中央空调自动控制系统(含中央控制柜、传感器、流量计、调节阀、线缆等)的安装、调试及系统集成,电表、电缆等设备安装,确保改造后的中央空调自动控制系统满足节能运行要求,可与原有3060智慧能源平台通讯设备无缝对接,保障项目在供冷期前达标投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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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投标人具有设备安装调试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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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30日 |
8.4 技术服务合同(2024版) |
1 |
批次招标 |
固定总价 |
33.05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即使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8)其他。
3.2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13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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