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研判系统及研判室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875.56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75.56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基于无线电管理一体化平台的无线电管理研判系统、调度中心研判室改造和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研判室改造等建设工作,以及项目整体软硬件系统的集成工作。
1.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实现:
无线电管理研判系统:以无线电管理一体化平台和数据为基础,建设音视频外场调度、信息回传、力量部署、任务执行、调度中台等功能,实现指挥调度、信息展示和研判分析等能力。
调度中心研判室改造:基于调度中心会场(北京西长安街13号)情况,改造两个研判室、建设大屏、音频、视频及相关软硬件系统,形成无线电管理工作的信息传输动脉和指挥调度枢纽。
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研判室改造:基于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会场(北京市西城北礼士路80号)情况,改造研判室大屏、会议显控系统等软硬件系统,形成信息分析和态势研判等能力。
项目系统集成工作:全面进行项目软件及硬件的规划、部署、联调、集成等相关工作。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质保期:为系统软件和硬件提供3年技术支持和保修,技术支持期间负责系统软件和硬件的维修维护工作。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875.56万元人民币(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合同履行期限:交付期:合同签订后,投标人应及时开展系统开发及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工作,在6个月内完成项目的各项功能建设要求,随后进行初步验收测试(初验)。初验规范应由投标人在前一个月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可根据合同及技术规范书和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和补充,经双方确认后形成验收文件作为验收依据。初验测试合格后,双方签署初验合格证书,进入试运行阶段,经试运行(3个月)后由甲方组织合同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投标人必须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5日至2025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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