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建瓯市新型智慧城市(一期)——智慧交通及AI预警(2025年)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10,000.00元
采购包1(建瓯市新型智慧城市(一期)——智慧交通及AI预警(2025年)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01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003,100.00元
投标保证金: 3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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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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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16020200-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
建瓯市新型智慧城市(一期)——智慧交通及AI预警(2025年)项目 |
1(批) |
否 |
智慧交通管理系统、智能AI预警系统等,详见招标文件 |
3,010,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本项目允许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分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允许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供应商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上述供应商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投标则需额外提供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未提供则视为未响应。)另供应商非分支机构的,则本条款默认通过。。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11-05 至 2025-11-12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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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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