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江口库区天河流域安家乡至城关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研、初设编制服务已经取得西发改审批[2023]8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郧西县水利和湖泊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扶持及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郧西县水利和湖泊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郧西县安家乡、城关镇
建设规模:新建生态护岸12.4千米,污染底泥清理15.8万立方米,生态步道8.5千米,城镇生活污水管网11.8千米。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依据本项目有关批复及备案文件,完成本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有关的设计技术服务工作(含补充设计和变更设计)。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2-12。其中:/。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具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2)投标人须为《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备案专业须包含水利水电;(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4)近五年至少完成过一项水利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业绩(初步设计业绩金额在4000万以上),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06日至2025年11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02日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丹江口库区天河流域安家乡至城关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研、初设编制服务已经取得西发改审批[2023]8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郧西县水利和湖泊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扶持及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郧西县水利和湖泊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郧西县安家乡、城关镇
建设规模:新建生态护岸12.4千米,污染底泥清理15.8万立方米,生态步道8.5千米,城镇生活污水管网11.8千米。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依据本项目有关批复及备案文件,完成本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有关的设计技术服务工作(含补充设计和变更设计)。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2-12。其中:/。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具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2)投标人须为《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备案专业须包含水利水电;(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4)近五年至少完成过一项水利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业绩(初步设计业绩金额在4000万以上),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06日至2025年11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02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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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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