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10时00分
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采购条件
湖南高速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G55二广高速常安段设计回溯4处挡土墙段补充地质勘察劳务协作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由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牵头组织,采购需求人 湖南高速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 共同参与,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G55二广高速常安段4处挡墙高度多为12-18m,最大高度21.5m,根据加固方案要求,拟对该4处挡墙路段补充地质勘察。勘察拟布置钻孔14个,总进尺约322m。
2.2采购范围:本次地质勘察劳务协作主要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质调绘、钻孔放样、钻探、岩土试样采取、原位测试、水泥砂浆封孔、岩芯拍照、地质编录、钻机搬运、钻探用水、钻探平台搭建、运送岩土水试样至实验室、室内实验,并做好相关工作的原始记录等;协助采购需求人完成室内资料整理及其他相关工作,包括按要求将外业工作过程中的影像资料上传至“湖南高速建设管理一体化平台”,岩芯保存至外业验收结束;外业过程中接受现场监理及技术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2.3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地勘协作服务工作止。供应商接到采购需求人的勘察任务后,地勘队伍必须于2日内进场,于10日内完成全部勘察外业工作并向采购需求人提交全部原始记录资料。如遇特殊情况工期调整的,以采购需求人书面通知为准。服务期限延续至本工程缺陷责任终止。
2.4质量要求:勘察工作应符合《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GC20-2011)、《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3363-2019)、《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D30-2015)等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采购需求人的勘察纲要中有更高的技术要求时,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办理。
2.5采购执行合同:供应商成交后,与采购需求人签订具体采购执行合同,具体采购执行合同签订的双方共同作为合同主体承担合同法律责任与风险。
2.6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将按照《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管理办法》对供应商进行合同履约信用评价;对严重失信行为的,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有权将供应商信用评价评定等级直接降为 D 级。
2.7特别说明
(1)在履约过程中,供应商不得将劳务协作项目转包,如发现供应商存在转包情形,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并将供应商的信用等级直接降为D级,1-3年内禁止响应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的所有采购项目,同时要求供应商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已承接多个项目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自身实施能力,如成交后供应商主动放弃履约或采购人/采购需求人核查发现其无法履约,将取消其本项目成交资格,供应商的信用等级直接降为D级。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为企业的,还应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具备采购文件中要求的资格条件(资质、业绩、信誉等最低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3.3与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4采购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响应。
3.5采购人不接受被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评定等级评为D级的供应商响应。
3.6采购人不接受近三年内与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存在诉讼或仲裁的供应商响应(已友好协商和解的不在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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