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禾草沟煤业有限公司购置两套胶带运输机(三次)已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延安市禾草沟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延安市禾草沟煤业有限公司。
2.2矿井概况:延安市禾草沟煤业有限公司是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与延安车村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均股合作建设的煤矿企业。矿井井田面积83.7Km2,保有资源量2.54亿吨,矿井决算投资22.7亿元。矿井于2010年9月开工建设,2015年6月通过竣工验收,2016年1月矿井产能由陕西省煤管局核定为500万吨/年。
矿井含煤地层为三叠系上统瓦窑堡组,主采煤层由上到下依次为5号煤和3-2号煤,其中5号煤是中厚煤层,大部可采,平均厚度2.19米,平均埋深328米;3-2号煤是薄煤层,全区可采,平均厚度1.10米,平均埋深377米。两层煤的平均层间距为49米,煤层倾角为1~3度。
矿井采出的原煤全部入洗,洗选工艺采用无压三产品重介旋流分选工艺,煤质具有低-中灰、低硫、低磷、高粘结的特点,属稀有气化煤,主要产品为45号气精煤和洗中煤,用户集中在河北、河南、山西及四川等地。
2.3项目概况:购置两套胶带运输机,台数:2,带宽:1800mm,带速:3.15m/s,运输能力:1860t/h,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交货期:3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实施能力。
3.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出具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3投标人应为具有生产能力的制造商;
3.4投标人提供拟投产品整机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大于等于本次采购设备规格型号及驱动功率的。投标人拟投产品永磁电滚筒、变频器、犁式卸料器、冷却装置电气设备、缓冲床、保护装置及其他附属电气设备,根据国家、行业标准要求须具备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及防爆证(证件同设备货到验收)。投标人须承诺在交货时将与本次采购设备规格型号及驱动功率相一致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提供给招标人。
3.5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具备有效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材料;
3.6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提供查询截图;且不得被列入“延安市禾草沟煤业有限公司”(黑名单);
3.7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3.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05日08时00分到2025年11月12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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