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3.000000万元(采购包1:45.000000万元;采购包2:4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3万元(采购包1:45万元;采购包2:48万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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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 |
名称 |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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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课程建设咨询服务 |
旨在基于《苏州城市学院核心课程建设方案》和学校实际需求,为学校提供课程评估咨询服务,通过整体方案规划、各类评价流程设计、实施过程辅助、数据分析报告等一系列服务,协助学校实现从“目标制定-过程监测-结果反馈-持续改进”的课程质量监测闭环管理,推动校院两级协同打造卓越教学质量文化,进一步促进核心课程建设和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与水平的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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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微专业(专业)建设咨询服务 |
为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满足社会对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迫切需求,以及合格评估整,持续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促进微专业(专业)内涵建设,计划开展专业发展潜力评估服务项目建设。通过对专业开展发展潜力评估,发挥评估的引导、诊断、改进和激励功能,重新审视学校专业建设的现状,深入剖析影响专业发展的关键性因素,对专业教学质量数据进行深层次、多维度分析,引导专业转变办学理念,促进专业内涵建设,增强专业办学特色,提高专业办学水平和质量。全面推动苏州城市学院建立健全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积极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大学质量文化。 |
标段说明:
本次采购项目共2个标段,每个标段成交单位为一名(兼投兼中)。标段的开标顺序按标段顺序号进行,确定各标段的供应商。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应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在合同签订之前,若某标段因质疑、投诉等事项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不影响其它任何标段的成交结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2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2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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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