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开发区城镇污水提质增效建设项目已#****局以宝数据投资备[2025]18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县第二污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5年开发区城镇污水提质增效建设项目(宝应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县
******** 工程规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江北运河沿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苏政办发〔 2024 〕46号)要求,污水厂出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A标准,现拟在厂区内改造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并新增部分处理工艺,改造完善后可达到污染物排放A标准,并对企业生产废水有效处理,实现低碳、节能、减排的目标。 在招标人提供的红线图、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条件和招标要求的基础上完成包含但不限于建设规模范围内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审图)、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另需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作; 另需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作。 ******** 合同估算价:********.0 万元
********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1月15日,竣工日期:2026年09月15日 ********
其他:拟派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1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设计项目为总投资)6000 万元及以上的且规模2万吨/天及以上污水处理厂工程(新建或扩建或改造)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设计(含:工程总承包项目设计)业绩(拟派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或成员单位提供)。 ******** 招标范围: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江北运河沿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苏政办发〔 2024 〕46号)要求,污水厂出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A标准,现拟在厂区内改造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并新增部分处理工艺,改造完善后可达到污染物排放A标准,并对企业生产废水有效处理,实现低碳、节能、减排的目标。
在招标人提供的红线图、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条件和招标要求的基础上完成包含但不限于建设规模范围内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审图)、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另需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作;
另需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 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2)根据招标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等。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养护等工作。
本招标项目2025年开发区城镇污水提质增效建设项目已#****局以宝数据投资备[2025]18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县第二污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5年开发区城镇污水提质增效建设项目(宝应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县
******** 工程规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江北运河沿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苏政办发〔 2024 〕46号)要求,污水厂出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A标准,现拟在厂区内改造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并新增部分处理工艺,改造完善后可达到污染物排放A标准,并对企业生产废水有效处理,实现低碳、节能、减排的目标。 在招标人提供的红线图、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条件和招标要求的基础上完成包含但不限于建设规模范围内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审图)、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另需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作; 另需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作。 ******** 合同估算价:********.0 万元
********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1月15日,竣工日期:2026年09月15日 ********
其他:拟派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1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设计项目为总投资)6000 万元及以上的且规模2万吨/天及以上污水处理厂工程(新建或扩建或改造)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设计(含:工程总承包项目设计)业绩(拟派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或成员单位提供)。 ******** 招标范围: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江北运河沿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苏政办发〔 2024 〕46号)要求,污水厂出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A标准,现拟在厂区内改造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并新增部分处理工艺,改造完善后可达到污染物排放A标准,并对企业生产废水有效处理,实现低碳、节能、减排的目标。
在招标人提供的红线图、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条件和招标要求的基础上完成包含但不限于建设规模范围内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审图)、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另需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作;
另需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 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2)根据招标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等。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养护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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