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大理卷烟厂2025-2027年后勤管理科设备设施维修项目已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理卷烟厂2025-2027年后勤管理科设备设施维修项目
2.2 项目编号:(请登录)
2.3 招标范围:
大理卷烟厂厂前区、打叶复烤生产区的绿化、景观供水及控制系统等设备设施维修:卷烟生产区职工食堂、复烤区职工食堂设备设施维修,食堂不锈钢油烟管道清洗;职工活动中心设备设施维修;网羽中心部分设备设施维修;集体宿舍设备设施维修。具体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 服务要求”。
2.4 项目地点:大理卷烟厂指定地点。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合同一签两年。
2.6 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12个月。
2.7质量标准: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项目实施过程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执行,符合招标人要求及中标人承诺。
2.8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9 出资比例为:100% 。
2.10项目概算:约55万元/年(含增值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④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禁入期限届满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⑤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未处于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或证明材料及说明。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4其他资格要求:
3.4.1无
注:
1.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05日至2025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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