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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坎苏镇阔克托别村204亩耕地-水浇地竞价
日期:2025-11-05 收藏项目
一、土地发包注意事项1.承包人(单位)种植期间,必须遵守国家耕地保护、农业种植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改变现有耕地使用性质及用途。2.土地发包原则上不得超过一个种植季,如种植特色农作物或有相关政策等特殊情况,在与乡村两级协商同意后可根据特色种植产业需求延长发包时限。按要求统一线上签署自治区下发的土地承包合同,并加盖村委会公章。3.为保护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及科学种植,所发包的土地仅限于种植农作物,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流转费。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责任。4.承包人(单位)所种植的秸秆归承包人(单位)所有,种植期间所使用的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地膜等,由承包人(单位)自行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禁止焚烧秸秆。5.保险费、经营性费用均由承包人(单位)自行承担。6.土地承包期间遇建设民生类项目,如渠道建###路建设、土地平整等,承包人(单位)必须积极配合、支持项目实施,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施工。7.承包人(单位)自负种植风险,如遇自然灾害由承包户自行承担。8.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9.种植期间,承包人(单位)有保护古墓###路、水渠等的义务,如发生破坏损毁现象,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10.农业种植期间的灌溉用水产生的费用由成交方承担。11.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发布的各类农村产权必须权属清晰,面积准确,无争议。12.竞价服务费见交易承诺书,由成交人支付。二、竞价须知1.凡有能力承包经营该项目、愿意遵守规定、自愿参与公开交易并能够自觉遵守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均可报名。2.报名时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报名需提前缴纳项目交易保证金********元(大写:壹万元整),保证金缴纳后方可参与竞价;缴纳保证金时请备注:XXX(姓名)保证金,竞价结束后除成交人,其余参加本次竞价的人员,保证金将在十个工作日之内退回原打款账户。4.在签订承租合同前一次性支付本次竞价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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