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和采购方式
1.1采购条件
黑龙江自贸区绥芬河片区龙高互贸国际物流园区有限公司海外仓贸易模式法律审核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经【绥龙高公司2025年第11次总经理办公会】批准,资金来源自筹,现对该服务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服务)
2.1 采购内容: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对采购人提出的海外仓贸易模式提供法律审核咨询服务
2.2 项目编号:JT-X
2.3 采购预算:10000元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法律审核咨询服务并出具相关报告
2.5 服务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边合区十六街以南,龙江交投国际绥芬河物流港加工园区
2.6 服务标准: 符合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注:(1)-(4)供应商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供应商名称发生合法变更,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
(6)近三年(2022年11月1日~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有违法违纪或不良从业记录。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8)近三年(2025年11月1日~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获取时间:2025年11月6日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11日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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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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