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招标项目名称:霍邱县沿岗河防洪治理四期格宾固脚工程施工
2.2招标项目编号:E341
2.3项目类型:工程类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建设地点: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境内
2.6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霍邱县沿岗河防洪治理四期格宾固脚工程施工,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加固堤段的城西湖深水区侧护坡坡脚设格宾石笼固脚,总长约5.053km;沿岗河侧新建和拆除重建护坡段堤防坡脚设格宾石笼固脚,总长约5.923km。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6861425.11元(含暂列金额700000.00元)。
2.7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8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加固堤段的城西湖深水区侧护坡坡脚设格宾石笼固脚,总长约5.053km;沿岗河侧新建和拆除重建护坡段堤防坡脚设格宾石笼固脚,总长约5.923km。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9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曾导致承包人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成员均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上传、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均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一份扫描件供评委评审。未按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⑥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材料扫描件。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 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0 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5 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0 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5 分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5日9时00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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