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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园丁校区东公寓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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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平采 | |||||||||||||||
| 2、项目名称: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园丁校区东公寓改造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1,175,665.91元 | |||||||||||||||
| 最高限价:1175665.91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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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园丁校区东公寓改造项目;工程内容为配电系统及相关设备安装、控制系统、基础施工、电缆敷设等。 5.2采购范围: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项目概况中的全部内容);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5质量要求:合格; 5.6工 期: 45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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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7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8提供公告发布之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注: 1、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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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5年11月06日 至 2025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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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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