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00.750000(万元)
6、最高限价:100.75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分为四个包;第一包:货物类,第二、三、四包:服务类。第一包:间歇充气压力泵和数字化智能VTE全流程管理系统,最高限价:39.45万元;第二包:不良事件上报系统,最高限价:18万元;第三包:CA数字签名认证,最高限价:26.6万元;第四包:等保测评,最高限价:16.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一包:(1)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一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有),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包:供应商需具有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国家认证认可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发放的《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省外测评机构须具备湖北省公安厅出具的《异地测评项目备案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6日至2025年11月12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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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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