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全行宣传物料印制及配送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N_Sp
3. 招标概述:本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为招标人自主招标。依据招标人的采购管理制度,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进行招标采购。
4. 采购量和结算方式:预计2年合同期内累计采购金额价税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招标人不承诺在服务周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数量及采购合同总金额,具体金额依据使用时根据实际采购量据实结算。
5. 招标内容:本项目拟选择2家中标人,为招标人提供“全行宣传物料印制及配送服务”,即印刷并按需配送至网点各类宣传物料,其中:宣传物料印制包括96种商品,含折页、条幅、易拉宝、台牌等;宣传物料配送服务须至我行下辖各网点(详见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6. 框架协议期限: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提供承诺书)。
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上证明文件提供能体现查询时间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扫描件,查询时间范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天时间)。
4. 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提供承诺书)。
5. 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承诺书)。
6. 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提供承诺书)。
7. 投标人目前未处于建设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暂停合作、禁用或退出期内(建行龙集采系统查询为准)。
8. 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提供承诺书)。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 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 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9.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益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对不便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权利等)如有任何因建设银行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书)。
10. 具备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国家认可的环境管理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1. 投标人须在2022年7月1日至今(以服务期限覆盖时间为准)有1份及以上与金融行业(省级及以上分行、分公司或总行、总公司)印刷项目的合作案例(提供合同关键页)。
12. 投标人须具有固定经营生产场地,提供有效的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12日止,每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3:30分至16:30分(北京时间三日以上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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