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供电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依据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柳州供电段物资采购采购管理办法,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其进行询价采购。
二、采购内容
详见附件2。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必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投标人所投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投标人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没有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在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招标人相应处理的,按招标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3.报名供应商近三年来无违法或违规等任何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3年内无因违约或不 恰当履行合同引起的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或暂停投标记录,无经济方面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
四、成交条件
1.同一质量下,且报价单位达3家及以上的,低价成交。如价格相同由评审小组对成交候选人综合评估后从中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
2.所有物资原则上不指定品牌,具体要求见附件2。
五、其他说明
1.报价为不含税价(含运杂费、安装费、调试费等),即物资交付到柳州供电段指定交货地点的不含税交货价格(税率13%,国家另行规定除外)。
2.成交结果当次内有效。
3.附件中“数量”为采购数量。
4.支付方式为:全部物资安装调试完成,经运用单位验收合格后,由卖方出具发票,买方将发票及时入账,入账后6个月内支付95%价款,合同到期后一年内无质量问题支付5%余款。5%余款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中标人承诺的付款方式优于上述条件时,按其承诺执行。发票类别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相关采购资料获取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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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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