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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高客陪谈外请讲师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1-05 收藏项目
1.采购内容、规模和范围

1.1采购内容:1V1高客陪谈,根据高端客户KYC信息,进行精准分析和沟通等。

1.2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1.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拟采购1家供应商成交。

1.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将被否决,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2.1.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不得分包、转包。

2.1.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1.5.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1.5.2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1.5.3供应商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

2.1.5.4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1.5.5供应商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供应商其他资格条件

2.2.1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

2.2.2供应商拥有相关授课经验及服务经验,具有法律、税务基础及良好的沟通能力(提供承诺函);

2.2.3供应商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4.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

4.2磋商文件费用: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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