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连航道宿迁段二级航道整治工程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港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SLEJ-SQ-HBFW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宿连航道宿迁段按照二级标准建设,航道起自京杭运河陆运河节点,经宿豫区和沭阳县,止于宿迁连云港界,全长102.2公里,整治里程98.9公里(不含庙头水厂水源保护区1.4公里及宿豫船闸1.9公里),航道设计船舶吨级为2000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标准如下:
航道工程:航道水深不小于4.0米,弯曲半径不小于 320米,航道宽度不小于60米,配套建设导助航、信息化等设施。
船闸工程:新建枣林复线船闸、明庄复线船闸、元兴复线船闸,尺度均为300×34×5(米)(闸室长×口门宽×门最小水深),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船闸主体、引航道、闸阀门和启闭机、船闸配套设施等。
桥梁工程:改建 S245 古泊河大桥、汤圩桥、陆庄桥等3座航道桥梁,通航净空不小于70×7(米),并一孔跨越通航水域;配套改建枣林桥、明庄船闸跨闸公路桥、S245 沭新河大桥、元兴船闸跨闸公路桥等4座闸区交通桥,净高不小于7 米,并一孔跨越通航水域。
配套水利工程:因航道升级无法满足区域防洪、排涝及灌溉需求,并为有效保障航道全年安全通航天数,扩建路北河节制闸、新沂河北偏泓尾水控制闸、枣林提水泵站等3处水利设施,并赔建肖湖灌溉站1处。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SLEJ-SQ-HBFW标段,宿连航道宿迁段二级航道整治工程范围内开展施工期环境监测、应急预案编制、增殖放流方案编制(须满足后期工作实施要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含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如需)及竣工环境监测)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与环境保护等相关服务工作。
(1)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关于宿迁市交通运输局宿连航道宿迁段二级航道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宿环建管[2025]28号)要求及《宿连航道宿迁段二级航道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对该项目施工期的相关环境要素数据进行采集、分析、试验监测等,开展现场调查及公众参与调查等,根据监测和调查结果,编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含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如需)及竣工环境监测)、施工期环境监测相关资料以及协助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查会。
施工期服务范围含加强对施工、监理单位的环保业务检查和指导;协助完成委托方的环保台账资料梳理;施工环保内业资料、环保措施方案审查督促落实,按季度提交环保咨询工作报告及施工期监测报告;每年按委托方要求邀请环保专家开展专业培训教育。
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的目的在于:
①调查工程在施工、运行和管理等方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工程设计所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情况,以及对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复要求的落实情况。
②调查工程是否贯彻了“三同时”制度,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③调查工程已采取的生态保护及污染控制措施,并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监测与调查结果的评价,分析各项措施的有效性,针对该工程已产生的实际环境问题及可能存在的潜在环境影响,提出切实可行的补救措施和应急措施,对已实施的尚不完善的措施提出改进意见。
④通过公众意见调查,了解公众对该工程建设期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对当地经济的作用、对工程影响范围的居民工作和生活的影响情况,针对公众的合理要求提出解决建议。
⑤根据调查的结果,客观、公正地从技术上论证工程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
2)依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要求,编制本工程施工环境保护手册及施工期、运营期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批复要求的全部预案。为规范施工、文明施工,切实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措施以及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建立紧急情况下的快速、科学、有效地组织事故抢险、救援的应急机制,控制事件的蔓延,减少环境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编制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调查项目所在区域的自然、社会经济概况;
②调查分析项目风险特性及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事件;
③分析目前应急设施和措施的有效性,提出合理的措施建议;
④在以上技术研究工作的基础上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⑤协助开展应急预案专家组审查会,并负责环保部门备案。
3)依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编制本工程增殖放流方案,须满足后期工作实施要求。
4)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其他要求。
2.3 工作周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在各阶段满足工作条件的60天内,按照委托方要求递交施工期环境监测相关资料、增殖放流方案(须满足后期工作实施要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含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如需)及竣工环境监测)及相关应急预案等,以及完成各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及备案的一切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完成过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环境保护验收检测(调查)项目;
(3)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担任过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工作或环境保护验收检测(调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信誉条件:
(a)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不得低于C级(服务类)(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等级为准);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其他要求:
(a)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11月5日17:30,预约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2日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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