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北部湾防城港码头仓库至来宾银海铝1.1万吨袋装氧化铝运输项目
2.项目公司: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及其指定的单位。
3.项目范围: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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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
运输路段 |
运输方式 |
预估数量(吨) |
最高限价(元/吨) |
地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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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装氧化铝 |
防城港码头仓库-来宾银海铝 |
汽运 |
11000 |
70 |
1.防城港码头仓库:是指广西北部湾防城港码头仓库; 2.来宾银海铝:是指广西来宾广投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氧化铝仓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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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为一口价(运输合同无油价联动机制),请谨慎报价。 2.项目成交后,经采购人通知,需在3日内签订运输合同(完成合同印鉴盖章),并于合同签订当日或两日内根据采购人要求执行运输。 3.考核周期:发货按1天考核一次,到货按2天考核一次,需加盖篷布。 4.运输要求:承运周期暂定2025-11-20至 2026-2-28,预估运输总量11000吨,实际运输总量、每月运输量及每天运输量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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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询价情况,选取一名供应商,承运运量为100%。
4.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
成为项目成交人,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10%,合同履约完成后,将依据合同约定条款退回。
5.保险
如成为项目成交人,需按国家规定购买、缴交运输车辆的各种规费及保险,购买足额货物运输保险,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注:需购买足额货物险,请综合考虑保险后,理性报价)。
二、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响应人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响应人业绩最低要求: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有的货物运输服务业绩累计服务数量超过3万吨或者累计服务金额超过500万元以上。所有业绩需同时提供以下两种材料:①合同扫描件(包括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②银行收款记录或发票扫描件。业绩按银行收款记录或发票显示的承运数量或结算金额累计(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4.响应人在报价前,需交纳响应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交纳方式为电汇(无息)或银行保函;
三、采购文件获取
询价报名及文件下载时间:2025年11月5日14时45分至2025年11月7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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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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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