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购人为安徽南瑞中天电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采购范围
详见附件表。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1、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采购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应答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5)被招投标活动政府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8)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
(9)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应答人互相串通行为的。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要求,应答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应答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以首次应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应答截止日前三年内,应答人无不良诉讼,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或履行合同方面的不良记录,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6、不接受贴牌代工、注册地外异地加工行为的应答行为,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
7、应答人提供的货物(软、硬件)/服务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安全的、技术水平成熟的、质量优良的,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3.2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表。
3.3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 如接受联合体应答的,应答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应答。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6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11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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