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最高限价:1,0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透析用水处理设备 | 1,050,000.00元 | 1 | 批 | 预处理故障报警功能:当系统运行时,预处理发生时间错误,导致再生和冲洗时,会自动关闭进水阀,出现报警并提示请将预处理调整到正常工作位置,防止硬水和无过滤水进入反渗透系统,提高透析安全。 |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投产品制造商应为中小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若属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所投产品若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的,营业执照应有经营或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内容)。所投产品若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11月5日 至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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