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贵州画院(贵州美术馆)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GZQ
(三)采购方式:比选
(四)项目情况
1.采购主要内容:贵州画院(贵州美术馆)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采购预算:19万元;
3.服务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社区服务中心八鸽岩街道北京路168号;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5年1月至今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为证明材料 (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企业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未发生缴税情况或依法免税的,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自拟)
5.特殊资格: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比选文件信息
1.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7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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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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