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SSC
2.项目名称:跨区城市道路地名标志采购项目(三次)
3.采购方式:比选
4.比选控制价(元):35100.00元;
5.采购需求:详见比选文件。
6.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近半年(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前6个月)内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含0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非纳税组织或纳税零申报的比选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比选申请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比选申请人,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承诺;【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比选申请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比选申请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
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11月06日至2025年11月10日(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日09:3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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