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推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各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以最新的已生效政策为准)。
3、其他资质要求:
3.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70000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人民医院标识、标牌、广告制作采购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为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人民医院提供标识、标牌、广告设计、制作、供货、运输和在医院指定位置完成安装,并负责售后等服务。
3、招标编号:ZHC
4、交付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1年,具体时间在合同中约定。具体工作在每次收到采购人任务后5天内交付并验收合格。
5、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预算金额:170000.00元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推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各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以最新的已生效政策为准)。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后请申请人于2025-11-05至2025-11-12(北京时间9:00—15: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下载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5-11-26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5-11-26 09:30:00。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推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各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以最新的已生效政策为准)。
3、其他资质要求:
3.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70000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人民医院标识、标牌、广告制作采购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为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人民医院提供标识、标牌、广告设计、制作、供货、运输和在医院指定位置完成安装,并负责售后等服务。
3、招标编号:ZHC
4、交付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1年,具体时间在合同中约定。具体工作在每次收到采购人任务后5天内交付并验收合格。
5、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预算金额:170000.00元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推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各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以最新的已生效政策为准)。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后请申请人于2025-11-05至2025-11-12(北京时间9:00—15: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下载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5-11-26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5-11-26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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