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要求)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管径。请问:另提供能够体现管径的图纸作为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答1:如你单位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总金额)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如你单位提供能够体现管径的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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