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新疆酒店大厅旋转门维保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为新疆酒店提供大厅旋转门及15楼平开门维保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检查、抢修、设备零部件更换等),通过询比采购的方式,选取1家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服务。项目含税上限金额为60000元,拟签订2年总价合同。项目采购清单及限价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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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维保内容 |
频次 |
含税限价(单位:元/季度) |
服务期限 |
合计(含税,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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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日常维保维修 |
1楼旋转门 |
门体外观的检查 |
1次/月 |
7500 |
2年 |
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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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尘毛刷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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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夹胶条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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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感应器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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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撞、防夹感应器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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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花轮及照明灯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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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程序模式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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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系统及紧急按钮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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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开门电锁的展示窗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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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窗锁及闭门传感器的检查 |
1次/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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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滑环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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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系统及机械传动部件保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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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电机及承重轮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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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制动系统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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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平开门 |
平开门保养检修、零配件更换 |
1次/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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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抢修 |
清单中设备发生故障的临时性抢修 |
全天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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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维保期间15楼平开门所有维修材料、替换备件均由供应商免费提供; 2.一楼旋转门维修维保所需的材料,单价不超过1000元的由供应商免费提供,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免费材料清单》。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3、本项目应报包干总价,即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涉润滑油、备品、零配件、故障抢修、材料、定期维保、软件(含质保期内软件更新换代或升级)、安装、调试、搬运、装卸、知识产权授权、检验、人工、损耗品、交通、包装、运输、售后、培训、质保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供应商需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成交或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性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供应商在实际供应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价格,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在采购周期内由于市场波动而引致的风险。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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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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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疆酒店大厅旋转门维保 |
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576号 |
(1)正常情况下,供应商接到采购人的采购订单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 (2)紧急情况下,供应商应自订单发出起的2小时内到达现场。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分公司参加,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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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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