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招标范围:江苏郡泰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轮胎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
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供货期:供货周期两年,合同签订后根据招标人通知后分批供货,在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2.4质量标准:所提供的货物,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生产企业或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5质保期:2年(供货期内,以分批次供货经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6项目估算价:约60万元;
2.7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各型号轮胎的单价限价详见下表;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各单价限价,超过限价将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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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轮胎型号 |
最高单价限价(元/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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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65/70R19.5 |
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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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75/70R22.5 |
1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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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45/70R19.5 |
1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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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7.50R20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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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7.00R16LT |
700 |
|
6 |
7.50R16LT |
80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需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代表参与投标,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确定的委托代理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3.5投标人拟派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企业及委托代理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开始时间为:2025年11月05日至2025年11月12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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