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LCG2025SH15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义安区天门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改良有机肥采购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2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更正内容:1、本项目采购文件中部分内容现修改如下:条款号 原内容修改后第五章 采购需求--二、其他要求★5、中标人应保证全部货物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并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采购人对中标人所供的生物有机肥送检,检测内容为本项目需求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因供应商技术能力不足或其他原因,导致产品送检不合格,不能达到本项目的验收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项目;对采购人造成影响和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投标人提供承诺放入响应文件中。(此项需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5、中标人应保证全部货物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并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采购人对中标人所供的有机肥送检,检测内容为本项目需求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因供应商技术能力不足或其他原因,导致产品送检不合格,不能达到本项目的验收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项目;对采购人造成影响和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投标人提供承诺放入响应文件中。(此项需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第五章 采购需求--四、采购需求一览表货物名称:生物有机肥货物名称:有机肥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其他专用条款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全部货物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并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所供的生物有机肥送检,检测内容为本项目需求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因供应商技术能力不足或其他原因,导致产品送检不合格,不能达到本项目的验收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项目,供应商应承担合同价的 10%违约金,并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货款。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全部货物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并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所供的有机肥送检,检测内容为本项目需求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因供应商技术能力不足或其他原因,导致产品送检不合格,不能达到本项目的验收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项目,供应商应承担合同价的 10%违约金,并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货款。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整体项目免费质保期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整体项目免费质保期6个月2.开标时间、地点保持不变。3.采购文件其余要求内容不变。更正日期:2025年11月05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