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内容:
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电子设备耗材及配件供应拟通过集中采购选择2名定点供应商,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注: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三、采购预算:1020万元/三年合计(含税)。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经“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4、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显示近三年内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提供查询“刑事案由”的截图)
5、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及中国工商银行风险供应商清退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工行系统内部查询)
6、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书);②除单一来源或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③(提供书面声明书)
7、若有与中国工商银行项目合作的情况,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的供应商,涉“虚列支出、套取费用”等事件;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书面声明书)
8、投标人须签署公平竞争与廉洁承诺书。(提供书面承诺书)
9、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需提供2025年6月至今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正式证明。(提供由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应提供免税证明)
10、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需提供2025年6月至今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正式证明。(提供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1、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提供书面承诺书)
12、投标人须承诺:如我方与五年内曾在中国工商银行各机构担任机构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职务,或参与过集中采购工作的有关人员及其实际控制企业签订了咨询、顾问或类似协议,或上述有关人员在我方担任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涉金融业务的销售部门人员,我方将立即向贵方告知相关信息,同时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如有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请提供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原任职单位、部门及职务,现任职单位、部门及职务等信息并提供承诺书;如没有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请提供承诺书)。
13、投标人须承诺:我方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涉金融业务的销售部门人员与中国工商银行本级及上级机构负责人及项目主管部门、集中采购部门主要负责人存在亲属关系、需回避情形的,我方将立即向贵方告知相关信息,并严格执行履职回避制度。(提供书面承诺书)
14、投标人需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书面承诺书,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15、供应商的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提供书面承诺书)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1月05日起至2025年11月11日止每天09:0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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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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