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75000元
最高限价:875000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招远市心理康复医院食堂餐饮社会化服务及食材采购,详见附件。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相关规定、服务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续签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本采购项目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十)餐饮业,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判断所提供的工程是否符合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的规定,如实申报中小微型企业。若供应商非中小微企业,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2日17时3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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