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及概况:
深圳能源集团所属企业船舶油漆采购预选供应商入库项目,通过本次公开招标,建立深圳能源集团所属企业船舶油漆采购预选供应商预选库。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深圳市能源运输有限公司,即最终用户)根据实际项目采购需求在预选库内实施招标采购。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船舶油漆类采购预选供应商;框架合同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范书的有关规定并以其为准。通过本次公开招标,建立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船舶油漆预选供应商预选库,并确定中标入库供应商名单,预选库有效期为2年。入库供应商需接受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在预选库内实施油漆招标采购。库内招标成交供应商根据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采购需求分批次进行供货。
本项目为预选供应商招标,不承诺实际采购金额,最终采购量以项目实际需求量及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实际采购量为准。
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废标。
3、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5.2投标人应为所投油漆生产商或油漆生产商授权的唯一代理商,并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文件,否则,均视作投标无效。(证明文件:生产商需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代理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生产商授权代理证书)。
5.3投标人投标的油漆产品必须获得中国船级社(以下简称CCS)产品证书,货舱油漆提供适装粮食认可证书或检测报告,且必须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明文件:须提供船级社证书复印件(附录)、适粮证书或检测报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15年1月1日至开标日前,至少完成1项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5万元的灵便型及以上散货船舶修船油漆供应业绩。(证明文件: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或船舶(船厂)签收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证明文件中需体现供货内容、供货量及签订日期等,原件备查)。
5.5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且近三年未因安全、质量受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认定依据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查询结果,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获取时间:2025年 11 月 6 日09时00分至2025年 11 月 15 日17时00分;
7.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 元(人民币 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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