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采购内容:
(1)招标人为日常生产运营涉及现金量较大的交通行业客户提供了上门收款业务,主要包括深圳巴士集团、深圳市十二号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深圳市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等。现拟将上门收款业务外包至第三方公司,外包服务主要包括押运及现金清分两项服务内容。主要服务模式为中标人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人客户指令到达指定地点押运现金及相关钞箱(包),并于T+2日前营业时间内送达招标人金库或其他指定营业网点。 招标人可根据业务情况等调整、增减相应押运线路,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的调整。深圳巴士集团月均约60个车次,深圳市十二号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月均约38个车次,深圳市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月均约1.5个车次。(2)合同期限:1年(续签安排:连续合同期限3年(含首次及续签),符合续签条件下,合同一年一签)。(3)中标人数量:1名
5、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若分公司响应: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当前未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指被交通银行作禁用或退库处理的供应商名单)(提供承诺函);(3)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承诺函);(4)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5)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6)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不允许未经招标人允许的分包(提供承诺函);(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提供承诺函);(8)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10)投标人必须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有效相关许可证扫描件,原件备查)。
注:以上是对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6、征集时间及报名方式:
征集报名时间:自2025年11月04日下午17时00分至2025年11月10日下午18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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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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